| 本报讯 日前,本报记者从我市环保部门获悉,从 7月1日开始 ,我市全面开展机动车尾气污染检测及环保标志管理工作,除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和摩托车等以外的牌照汽车全部实施环保标志管理。
机动车污染治理迫在眉睫
据市环保局工作人员介绍,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迅速增加,机动车污染已开始成为城市污染的重要来源。截至2008年底,我市已有机动车200余万辆,根据排污系数测算,机动车排气中氮氧化物排放量达27047吨,占到总排放量的22%,大气中一氧化碳和碳氢化合物等有害气体主要来自汽车尾气,机动车尾气污染已成为我市大气污染的重要来源。在这种情况下,加强对机动车尾气排放的监管,控制城市空气污染,改善城市环境质量势在必行。
环标管理7月1日实施
根据省环保局要求,从7月1日起,全省机动车都要实施环保标志管理,我市的机动车尾气污染检测及环保标志管理也同步展开。
机动车环保合格标志分为绿色和黄色两种:符合国Ⅰ标准(含国Ⅰ)以上的汽油车和国Ⅲ标准(含国Ⅲ)以上的柴油车,发放绿色环保合格标志;对其余符合出厂时排放标准的车辆,发放黄色环保合格标志。办理环保标志的车辆必须到经省级环保部门委托的机动车环保检测机构进行检验、检测,由具备检测资质的机动车环保检测机构审核发放环保合格标志。
市环保局工作人员介绍,目前我市有14个环保贴发放点。其中,寿光德隆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已于6月中旬取得了环保贴发放权。记者从寿光德隆机动车有限公司了解到,汽油车进行环保检测并领取环保标志的费用约为70元,柴油车为40元左右。
新车可不进行排气测试
市环保局工作人员介绍,机动车所有人要在机动车年审到期前一个月内或者机动车挂牌后进行尾气环保检测。年审时,交警部门要对此进行检查。环保标志的有效签注期限为1年,标志正面为有效期截止年份,以在相应月份打孔的形式签注有效期。对排污超标的机动车,交警部门将督促车主进行维修,如果维修后仍然超标排污,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强制报废。
另据介绍,自2009年5月1日起办理注册登记的新车,取得牌证后,在1年有效期内(注册登记日起算)不进行排气测试,凭机动车所有人有效证件、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到各市核发点经外观检验合格后,发放环保标志。其他车辆按照检验要求经外观检验和排放测试合格后,凭机动车所有人有效证件、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有效检测报告到核发点申请核发环保标志。如遇有机动车排气环保检测的有关问题,可拨打市环保局机动车检测电话8529017咨询。
(本报记者 何宪德 通讯员 孙鹏) |